余自奉庭训以来,揣摩未工,不及寸进,负教甚矣。
忆吾父存日,其杉立恢宏,事业成就固不待言,尤殚孝友。偶不得于亲,能曲为承顺,旋致欢心。同怀终式好而无尤,于大节诚无亏也。
鲁为贞妹建坊,且笃宗盟,倡族众捐金助修郡祠,进祖父主以配享相国,而于族谱更殷殷焉。易箦时呼玉与弟至床下曰:“吾病不起矣,所甚歉者独有一事,尔能成之,尔父虽死无憾也。”玉与弟跪请而得修谱之属。言犹在耳,敢忘于心。
今岁夏,因与堂弟宪清、逊宜等暨合族之父老子弟公议谱事,率皆踊跃。越冬立局修辑,考世次,详昭穆,与夫行字生殁塟娶短版,积旬幸观厥成。是役也,同纂修有人,分校有人,覆阅有人,总理有人,辑费有人。
余固力弱,抑非一人之能也。但谱中遵功令,但详本支,无夸张,无妄牵,而上自觉公以迄本村始迁祖,源匕本本昭然可睹。今而后,凡我族庭务守白清之遗,仁厚之风,兴孝兴弟,且诗书教子,使皆奋志功名,以光前烈。
此余之所深望,愿与族庭其勉也。
聊缀数言以附简末云。
吉旦
嘉庆二年岁次丁巳冬月
二十七世孙佩玉
谨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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