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嚴訓八誨
凡子孫而能言行之時,即教之以安詳,恭敬,至七歲以上,使之出就明師,讀文公小學,務要講解明白,使其知孝'弟'忠'信'禮'義'廉'恥等事。其稟性聰明者,加讀四書五經,古文左史,無不習讀,此志遠大者,所當然也。否則一書用之不盡,要必得之于心,體之于身,無為句誦章之學可也。若夫女子則自幼教於婦德ˋ婦言ˋ婦工ˋ婦容ˋ其品貌天性若有過人者,始其讀烈女傳,庶乎長大適人,必知所以執婦道矣。
二。重禮教
凡冠婚喪祭之禮,人生始終之事畢矣。世人不悟,至於喪祭,每酷用浮屠,而禮教為之大壞,哀哉!吾曹氏琚始向學時,即去浮屠不事久矣。其以禮儀節文,雖能為悉,而于先哲遺範亦不敢違;今後凡遇吉兇之事,要當一一遵用文公家禮,厚其宗族,凡遇宗族有吉兇之事,要各行弔慶之禮,或困乏罹于患難者,族之賢而尊者,宜倡義率眾,隨家厚薄各出所有以周濟之,惟務實用,不惑于世俗以事齋醮,致令費出無經,何益之有?其或族人被人非禮陷害,則必協力以救之,救之則必退遜而避之,避之不得而後赴訴于官,聽其常法處之,若自己為非,招人凌辱,則當先自痛責,然後從容婉曲為之求解,慎勿恃勇相鬥,無曰彼來先施也,我有宿怨也,率之坐待其斃,悔無及矣。
三。崇敬愛
凡為子孫弟姪者,呼父母必怡顏悅色,事兄長及伯叔必謙卑,遊息偶坐隨行,時而侍側,不問則勿言,不命則勿坐。凡稱兄ˋ弟ˋ伯ˋ叔ˋ子ˋ姪ˋ嫂ˋ嬸ˋ姊ˋ妹ˋ以及親戚,必以行輩,有呼而對則以應,授之以誠,則克勤克慎。命之以事則奉行不違。有所訓誡則聽受而服膺之。或有理之責,則勿較其是非。如遇父母有過,則微諫,或有不聽則託諸母及得意族人而達其情,毋忌諱以陷親於不義。毋妄言以激親之怒,而自取悖逆之罪,至於父母ˋ伯ˋ叔ˋ姑ˋ姪ˋ姊ˋ妹ˋ無不皆然,乃若撫之以恩,與之以均,接之以禮貌,則居長者所當然也。
四。守儉約
凡儉約最為可久,今日世俗侈靡,耗一小物即失敦厚,如衣服必以布帛為重。子弟當弱冠以前,毋令衣羅紗綾緞錦繡色衣,既冠而賢則量給一二,以為吉禮出入之用;不賢則勿給。然雖賢德子弟,其於平居無事,亦不許衣也。至于日用飲食以蔬菜重,故不得私以酒食自誤,必有故而設,然常事饌不過四五品,酒不過六七巡或十巡而止。賓重則饌用倍之,而酒必如數,或有不常之會則設饌,亦必斟酌豐約適宜而已,決無染習世態,以至杯盤狼藉,費出無經,乃若奉養父母,則竭力於其當為又在禁也,輕中其慎擇之。
五。勸生業
凡生業不可少廢,子弟至十五以上,擇其聰明者責之儒業,而貲其費,俾得專業;又必擇賢師益友以正其從違,庸下者則令其或務乎農,或精乎工,或經營於商賈,各占一業,務其成效。婦人則專紡績,以供衣服;其或飽食終日無所用心,以至老死牖下,終無一善成名,豈不惜哉!凡其所圖生計,又要一一循平天理,否則今日難得,異日必失之,不可慎歟!
六。肅閨鬥
凡閨門不可不慎,婦人鮮知禮儀,為其夫者,必於平居之時,先以正導之,如姑舅則先系之以敬,待妯娌則先示之以和,御婢妾則先示之以慈,鞠兒女則先示之以愛,待骨肉則先示之以勿薄,聞妖邪之說則先示之以勿惑,遇外來之事則先事之于尤,必嚴其內外,謹其出入,有不善者,小則小斥之,大則大斥之,而皆待之以恕,使其得以改之,其惑葚焉而有害於大倫,則必割愛;以全之斯亦不知為過。
七。恤孤寡
凡孤兒寡母,世之大不幸也,君子之所憫也。吾宗族不幸有如是之人,必人而撫之,禮貌以遇之,視其缺乏以周濟之,至於當時之財產則勿侵,倘來之苛孤則勿擾,其或為之孤者,父母俱亡,年紀尚幼,須鞠養之,如己所出。寡而無子者,志堅守節,尤當加敬,為之求嗣,其後可也。
八。厚姻戚
凡待外戚不可以遠近有間,妻氏親屬既厚待之,父母之親尤所當厚。至於祖父母及伯叔兄弟之親,亦不可薄;如接遇之情,以饋遺之儀,弔慶之禮皆不可忽。富貴者毋親棄於貧賤,貧賤者毋怨望於富貴,各自盡其情而已矣。
九。睦鄉黨
凡處鄉黨,當以古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乃若以強凌弱,以眾暴寡,以富吞貧,橫暴者以欺其良善,此後世之弊最為可戒。或有非禮以加我者,則避遜之而勿較,其或不得已不得避,則國有常憲,不必私與之爭。孟子所謂:行有不得者,反求諸己而已矣。
十。御婢僕
凡待婢僕當善御之,寒則給之衣服,餓則給之飲食。用其所長而不責其所短,如或頑惰而誨諭之,不可過責,輕則少加苛責,重則箠之數下,不可深箠。責之後,呼喚使令辭色必如其常,以釋其怨,或狠戾狡猾之徒,察其全不堪用,早宜遣去之,慎勿因循久留,致生他釁。又當禁約子弟婦人,不許輒因小失,鞭撻童僕,婢妾有遇,則告之家長為之行責,毋懷恨不發,使其畏罪不安。
十一。供賦役
凡民之供乎上者,賦與役也。每歲該辦錢糧必須及時繳納,茍遷延怠緩,致里胥往來催償,甚則必取官府鞭箠之辱;至於差役之來度,其果相應也,則依期趨赴,或重大而家力之不堪,即當順其情而控訴之。茍或怠玩,則文書已行事更難改;亦或期限已過則必誤事,而法自不容,提鎖囚繫之憂勢所必至,豈不益取辱哉!乃若在官,錢糧慎勿兜攬,萬一有失,必至鬻產賠償,所損多矣。
十二。遵規戒
凡家訓蓋將用之以後,古人敦睦之風,期吾族人世守而行之,或有不悟而違之者,則當以時祭既畢之餘,讀家訓時,家長舉而責之,如改則恕,不改則玷家聲,就於族譜內削去名字,卻於譜傳之中略記其削之故,庶其所知警云。明皇正德四年己巳歲年家眷弟廣州府知府曹琚敬書贈。


禮規小序

黃魯直云: 人生須輟生事之半, 養一佳士教子弟為十年之計, 及有可望. 袁中郎戒友人書 曰: 河邊肉舖, 三叉港口, 恕非陶鑄學人之所. 蓋子弟讀書日有其人, 又貴有其地也. 夫挾妓賭博固如猛獸毒藥不可迎, 若杯酒清嘯, 偶爾為佳, 日日徵逐亦成惡趣. 徐家肺, 杜 家脾, 貽笑千古, 故子弟穎敏者, 速學藝守塾, 約束照明, 使之溫習經史卷, 十年便成佳器. 或不檢束徵逐嗜好, 遂為躍冶千里之駒, 僨俵之犢, 可不慎歟! 如根器頓鈍者, 又須日課月程晝作夜者, 效古人嚼鐵磨杵之說, 及後漸漬薰心, 久耽成嗜. 語云: 考者不遇習者之門, 笤帚不為禪, 歸師石頭尚能點悟, 變化氣質, 皆從學問中來也. 至若昔人所云 : 學者治生為急, 子貢散財不妨四科, 亦須如玉種籃田, 所云足當自止, 恐籌事大熱心計轉賒, 見入商賈之路也.

文學小序
謝大傅問諸侄子弟亦須何人事, 而欲其佳車騎? 譬如芝蘭玉樹欲生庭階耳. 若貪喜紈褲, 日事徵逐, 不使讀書稽古, 是美人而髡其著, 孔雀而鎩其羽也. 近世士風日下, 忠者挾律 舞女, 奸者諛狐媚鼠, 珊瑚之樹, 變為厹予, 翡翠之禽, 化為鶗鳺, 秦之士賤矣. 獨不聞宋人有言曰: 攤萬卷等於南面百城, 則讀書是富貴人, 明人有言曰: 掃地焚香清是福, 攤來書卷福添清, 則讀書是清福人. 回道人有言約: 白酒釀成因好客, 黃金散盡為收書, 則識書是神仙人, 甚矣! 族人之有文學, 猶玄圃之夜光, 薛門之青苹也.

孝義小序
天道之于富貴為傭俗之物, 不堪矜恤, 惟忠義孝節, 之人間氣鍾焉. 然庸行盡人可能, 至 德因心即是. 郊天之鼓寧割麒麟之皮, 篤孝經者豈必曾氏之冊? 夫子曰: 謹身節用以養父 母, 此庶人之為孝也, 況 焦飯甘瓜ˋ葡萄ˋ桑椹ˋ非人間異端之物, 紀之史冊, 人皆奉焉 . 天珠琬琰, 信乎孝無終始, 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 若夫舍肥取瘠, 損麥指困, 考亭有言. 宰相曰: 有可行的善事. 秀才曰: 有可行的苦事. 未可以多寡難易論也.

贈助小序
誰握麒麟筆, 都乘鸚鵡車, 勿將乞米帖, 認作絕交書. 況編蒲扣角之人, 環堵有壁, 謁閽無全, 然夜讀 之糠, 半以膏釜修脯貨之誰家, 晝書之荻, 旋以米薪珠桂籍于何人? 任昉有言曰: 為惠須及時, 勿待秋涼日. 杜少陵詩云: 所求為宗族, 亦不為盤飧, 勿受外猜疑, 同姓古所敦. 惟願豐苞有燕翼之安, 脊令急在原之義, 庶長安鷞裘,免典爐邊之酒. 楊州鶴背, 共看杏苑之花.

世系小序
世系小序禮曰: 上紹祖彌, 下治子孫, 旁治昆弟, 合族於食治, 釐而正之也, 世而名之以系長易湮, 續 之使不斷系老易淆, 理之使不棼, 條緒井然而後經緯生焉. 花萼雲鳳龍文燦 焉. 盛以筐進正尚方焉, 故 知派別而後識所自, 行列序而後知所親, 若強弱相凌, 貧富相耀, 如同一姬姓, 滕薛爭長, 蔡衛爭先, 史冊譏之, 為作世系考.

祠祀小序
君子將營宮室宗廟為先, 凡以神之焄蒿悽愴, 與裸獻祀瘞, 必有其地也.古者支子不祭, 必于宗子, 蓋宗子者神之平日所居, 其祭器祭服皆以宗子藏之. 近代立之以祠塏塽遝肅也.是 楊李一區, 百世英名所擅, 而五畝之宮, 桓南郡不得毀, 集之也, 世世子孫保守勿替.

祭田小序
大孝不匱傳施備物, 未易言也. 而父母既沒, 而必求仁者之氣以祀, 則又求誰? 而誰與之也 ? 此祭必立, 以田薌合明潔, 于是乎出籩豆之寔, 陸崖之, 于是乎資焉! 然不敢多, 多則起 其間爭侵之虞, 又不可少, 少則有二簋不備之憂, 故寢丘三百, 僅妥若敖之, 訪枋許二易, 遂若魯鄭之封. 是以君子雖貧不粥祭器, 雖寒不服祭衣. 原田晦晦, 先靈之口澤杯棬存焉.

丘墓小序

祭墓非古也. 自唐代天子, 以淡服祀陵, 下逮臣庶皆比, 清明令序上塚掃塋, 一時行之, 為教孝與仁. 沿之遂成古禮. 考柳子厚與許京兆書: 近世禮重祭掃, 每遇寒食, 士女皆遍郊原, 馬醫夏畦之人, 無不受子孫追養, 先墓在郊原盡, 哀墓憤懼, 毀傷柏木以成大淚, 則撥諸孝子, 悽愴惕怵之心, 亦有所必欲展者也. 而況玉魚出, 青隴半田, 盜採松湫石, 麟臥荒郊 都錄帶劍上陵. 是以孝子立爐墓之室, 古人重守塚之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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