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譜牒之修今三續矣昔我 先君英華公與 族宗老再輯於前迄今三十有餘年又不可 無以繼其後也他族之譜多有公貲以濟用 我族自同治間祠宇傾欹冬至會與香燈俱 廢我 先君目擊心傷助堂祖文選公鳩工 繕葺復起冬至祭會每年同各房捐租以供 香燈固已有年光緒八年倏經烈風祠垜復 傾時我 先君叔姪均已作古予與堂叔丕 振公繼理其事又整修之以復其舊其香燈 之費設法雖良非長久計也於是沿各殷實 重捐以置田以垂久遠祠中噐物悉冬至 儉用之餘資所置今尚未臻完備而修譜曷 有公費哉所幸議各長房咸踴躍以從事捐 貲以襄成仁孝之舉敵睦之道亦可謂翕然 有同情焉是役也囑余承編余以醫道糊口 何暇應命承 總修叔丕振公 主修叔丕 庭公猥以監修任余故不敢以鳩拙辭第檢 閱之餘見夫生殁未詳者固多廬墓失考者 亦復不少卽嘉慶續修 鼎公下有漢字十 郎無 一菊公與九公以十郎中之漢五郎 爲九公中之 五郎漢公此猶未見通譜也 咸豐再續得九族通譜正之 鼎公後有 一菊公生九公九公中 五郎漢公生少漢 十郎又以 從八郎列入少漢班中爲兄弟 此通譜未必無誤也今據舊譜云十餘世長 房支孫 從八郎遷靈山寺則 從八郎必 非少漢中之八郎也我 星公與壽登三房 係從八郎生故第一世以 從八郎爲開族 祖實信譜也 從八郎以上代遠年湮亦祇 存疑紀略 從八郎以下支分派别自可示 信足徵後之賢者或三十年而復續有能詳 稽史册參考羣書俾所疑者而可信所信者 益無疑是固余之所深望而亦 祖宗所深 幸也夫
二十五世嗣孫太學生德藩挺生氏敬譔

简体

谱牒之修,今三续矣。昔我先君英华公与族宗老再辑于前,迄今三十有馀年,又不可无以继其后也。他族之谱多有公赀以济用,我族自同治间祠宇倾欹,冬至会与香灯俱废。我先君目击心伤,助堂祖文选公鸠工缮葺,复起冬至祭会,每年同各房捐租以供香灯,固已有年。光緒八年倏经烈风,祠?垜复倾。时我先君叔姪均已作古,予与堂叔丕振公繼理其事,又整修之以复其旧。其香灯之费設法雖良,非長久計也。於是沿各殷实重捐,以置田以垂久遠,祠中?物悉冬至儉用之餘資所置,今尚未臻完備,而修譜曷有公費哉?所幸议各長房咸踴躍以從事,捐貲以襄成仁孝之舉,敵睦之道亦可謂翕然有同情焉。是役也囑余承編,余以醫道糊口何暇應命。承總修叔丕振公主修叔丕庭公猥以監修任余,故不敢以鳩拙辭。第檢閱之餘見夫生歿未詳者固多,廬墓失考者亦復不少。卽嘉慶續修鼎公下有漢字十郎無一菊公與九公,以十郎中之漢五郎為九公中之五郎漢公,此猶未見通譜也。咸豐再續得九族通譜正之,鼎公後有一菊公生九公,九公中五郎漢公生少漢十郎,又以從八郎列入少漢班中為兄弟,此通譜未必無誤也。今據舊譜云十餘世長房支孫從八郎遷靈山寺,則從八郎必非少漢中之八郎也。我星公與壽登三房係從八郎生故第一世以從八郎爲開族祖實信譜也。從八郎以上代遠年湮亦祇存疑紀略,從八郎以下支分派别自可示信足徵後之賢者或三十年而復續有能詳稽史册參考羣書俾所疑者而可信所信者益無疑是固余之所深望而亦祖宗所深幸也夫。 二十五世嗣孙太学生德藩挺生氏敬撰

蕭氏三修族譜 文选堂 [7卷,首1卷],内部P20~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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