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修 宋祁 范镇

新唐书

《新唐书》是北宋时期欧阳修、宋祁、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另有《旧唐书》。共有225卷,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公元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

新唐书 志·卷三十一

  淮南道,盖古扬州之域,汉九江、庐江、江夏等郡,广陵、六安国及南阳、汝 南、临淮之境。扬、楚、滁、和、庐、寿、舒为星纪分,安、黄、申、光、蕲为鹑 尾分。为州十二,县五十三。其名山:灊、天柱、罗、涂、八公。其大川:滁、肥、 巢湖。厥赋:絁、绢、绵、布。厥贡:丝、布、纻、葛。

新唐书 志·卷三十二

  剑南道,盖古梁州之域,汉蜀郡、广汉、犍为、越巂、益州、牂柯、巴郡之地, 总为鹑首分。为府一,都护府一,州三十八,县百八十九。其名山:岷、峨、青城、 鹤鸣。其大川:江、涪、雒、西汉。厥赋:绢、绵、葛、纻。厥贡:金、布、丝、 葛、罗、绫、绵、羚角、犛尾。

新唐书 志·卷三十三

  岭南道,盖古扬州之南境,汉南海、郁林、苍梧、珠崖、儋耳、交趾、合浦、 九真、日南等郡。韶、广、康、端、封、梧、藤、罗、雷、崖以东为星纪分,桂、 柳、郁林、富、昭、蒙、龚、绣、容、白、罗而西及安南为鹑尾分。为州七十有三, 都护府一,县三百一十四。其名山:黄岭、灵洲。其大川:桂、郁。厥赋:蕉、纻、 落麻。厥贡:金、银、孔翠、犀、象、彩藤、竹布。

新唐书 志·卷三十四

  唐制,取士之科,多因隋旧,然其大要有三。由学馆者曰生徒,由州县者曰乡 贡,皆升于有司而进退之。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经,有俊士,有进士,有明法, 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开元礼,有道举,有童子。而明经之别,有 五经,有三经,有二经,有学究一经,有三礼,有三传,有史科。此岁举之常选也。 其天子自诏者曰制举,所以待非常之才焉。

新唐书 志·卷三十六

  唐之官制,其名号禄秩虽因时增损,而大抵皆沿隋故。其官司之别,曰省、曰 台、曰寺、曰监、曰卫、曰府,各统其属,以分职定位。其辩贵贱、叙劳能,则有 品、有爵、有勋、有阶,以时考核而升降之,所以任群材、治百事。其为法则精而 密,其施于事则简而易行,所以然者,由职有常守,而位有常员也。方唐之盛时, 其制如此。盖其始未尝不欲立制度、明纪纲为万世法,而常至于交侵纷乱者,由其 时君不能慎守,而徇一切之苟且,

新唐书 志·卷四十

  古之有天下国家者,其兴亡治乱,未始不以德,而自战国、秦、汉以来,鲜不 以兵。夫兵岂非重事哉!然其因时制变,以苟利趋便,至于无所不为,而考其法制, 虽可用于一时,而不足施于后世者多矣,惟唐立府兵之制,颇有足称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