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是北宋时期欧阳修、宋祁、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另有《旧唐书》。共有225卷,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公元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
新唐书 志·卷二十一
昔者,尧命羲、和,出纳日月,考星中以正四时。至舜,则曰“在璿玑玉衡, 以齐七政”而已。虽二典质略,存其大法,亦由古者天人之际,推候占测,为术犹 简。至于后世,其法渐密者。必积众人之智,然后能极其精微哉。盖自三代以来详 矣。诗人所记,婚礼、土功必候天星。而《春秋》书日食、星变,《传》载诸国所 占次舍、伏见、逆顺。至于《周礼》测景求中、分星辨国、妖祥察候,皆可推考, 而独无所谓璿玑玉衡者,岂其不用
新唐书 志·卷二十四
万物盈于天地之间,而其为物最大且多者有五: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 曰金,五曰土。其用于人也,非此五物不能以为生,而阙其一不可,是以圣王重焉。 夫所谓五物者,其见象于天也为五星,分位于地也为五方,行于四时也为五德,禀 于人也为五常,播于音律为五声,发于文章为五色,而总其精气之用谓之五行。
新唐书 志·卷二十五
《五行传》曰:“治宫室,饰台榭,内淫乱,犯亲戚,侮父兄,则稼穑不成。” 谓土失其性,则有水旱之灾,草木百谷不熟也。又曰:’思心不睿,是谓不圣。厥 咎雾,厥罚常风,厥极凶短折。时则有脂夜之妖,时则有华孽、蠃虫之孽,时则有 牛祸,时则有心腹之痾,时则有黄眚黄祥,时则有木、火、金、水沴土。”
新唐书 志·卷二十六
《五行传》曰:“简宗庙,不祷祠,废祭祀,逆天时,则水不润下。”谓水失 其性,百川逆溢,坏乡邑,溺人民而为灾也。又曰:“听之不聪,是谓不谋。厥咎 急,厥罚常寒,厥极贫。时则有鼓妖,时则有豕祸,时则有耳痾,时则有雷电、霜、 雪、雨、雹、黑眚黑祥,惟火沴水。”
新唐书 志·卷二十七
自秦变古,王制亡,始郡县天下。下更汉、晋,分裂为南、北。至隋灭陈,天 下始合为一,乃改州为郡,依汉制置太守,以司隶、刺史相统治,为郡一百九十, 县一千二百五十五,户八百九十万七千五百三十六,口四千六百一万九千九百五十 六。其地东西九千三百里,南北一万四千八百一十五里,东、南皆至海,西至且末, 北至五原。
新唐书 志·卷二十八
河南道,盖古豫、兗、青、徐之域,汉河南、弘农、颍川、汝南、陈留、沛、 泰山、济阴、济南、东莱、齐、山阳、东海、琅邪、北海、千乘、东郡,及梁、楚、 鲁、东平、城阳、淮阳、菑川、高密、泗水等国,暨平原、渤海、九江之境。洛、 陕负河而北,为实沈分;负河而南,虢、汝、许及新郑之地,为鹑火分;郑、汴、 陈、蔡、颍为寿星分;宋、亳、徐、宿、郓、曹、濮为大火分;兗、海、沂、泗为 降娄分;青、淄、密、登、莱、
新唐书 志·卷二十九
河东道,盖古冀州之域,汉河东、太原、上党、西河、雁门、代郡及钜鹿、常 山、赵国、广平国之地。河中、绛、晋、慈、隰、石、太原、汾、忻、潞、泽、沁、 辽为实沈分,代、云、朔、蔚、武、新、岚、宪为大梁分。为府二,州十九,县百 一十。其名山:雷首、介、霍、五台。其大川:汾、沁、丹、潞。厥赋:布、茧。 厥贡:布、席、豹尾、熊郭、雕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