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为了区别萧子显的《齐书》和唐初李百药所撰的《齐书》,把前者称为《南齐书》,后者叫做《北齐书》。
南齐书 卷十一志 第三乐
南郊乐舞歌辞,二汉同用,见《前汉志》,五郊互奏之。魏歌舞不见,疑是用汉辞也。晋武帝泰始二年,郊祀明堂,诏礼遵用周室肇称殷祀之义,权用魏仪。后使傅玄造《祠天地五郊夕牲歌》诗一篇,《迎神歌》一篇。宋文帝使颜延之造《郊天夕牲》、《迎送神》、《飨神歌》诗三篇,是则宋初又仍晋也。
南齐书 卷十二志第四 天文上
《易》曰:“圣人仰观象于天,俯观法于地。”天文之事,其来已久。太祖革命受终,膺集期运。 宋升明三年,太史令将作匠陈文建陈天文,奏曰:“自孝建元年至升明三年,日蚀有十,亏上有七。占曰‘有亡国失君之象。’一曰‘国命绝,主危亡’。孝建元年至升明三年,太白经天五。占曰‘天下革,民更王,异姓兴’。
南齐书 卷十三志第五 天文下
史臣曰:天文设象,宜备内外两宫。但灾之所躔,不必遍行景纬,五星精晷与二曜而为七,妖祥是主,历数攸司,盖有殊于列宿也。若北辰不移,据在杠轴,众星动流,实系天体,五星从伏,非关二义,故徐显思以五星为非星,虞喜论之详矣。
南齐书 卷十四志第六 州郡上
晋太康元年,吴平,刺史周浚始镇江南。元帝为都督,渡江左,遂成帝畿,望实隆重。领郡如左:丹阳郡建康 秣陵 丹阳 溧阳 永世 湖熟 江宁 句容会稽郡山阴 永兴 上虞 余姚 诸暨 剡 鄞 始宁 句章 鄮吴郡吴 娄 海虞 嘉兴 海盐 钱唐 富阳。
南齐书 卷十六 志第八 百官
国官郎中令、中尉、大农为三卿,左右常侍、侍郎,上军、中军、下军三军,典书、典祠、学官、典卫四令,食官、厩牧长、谒者以下。公侯置郎中令一卿。
南齐书 卷十七 志第九 舆服
昔三皇乘祗车出谷口,夏氏以奚仲为车正,殷有瑞车,山车垂句是也。《周礼》匠人为舆,以象天地。汉武天汉四年,朝诸侯甘泉宫,定舆服制,班于天下。光武建武十三年,得公孙述葆车,舆辇始具。蔡邕创立此志,马彪勒成汉典,晋挚虞治礼,亦议五辂制度。江左之始,车服多阙,但有金戎,省充庭之仪。
南齐书 卷十八 志第十 祥瑞
天符瑞令,遐哉邈矣。灵篇秘图,固以蕴金匮而充石室,炳《契决》,陈《纬候》者,方策未书。启觉天人之期,扶奖帝王之运。三五圣业,神明大宝,二谋协赞,罔不由兹。夫流火赤雀,实纪周祚;雕云素灵,发祥汉氏;光武中兴,皇符为盛;魏膺当涂之谶,晋有石瑞之文,史笔所详,亦唯旧矣。
南齐书 卷十九 志第十一 五行
《木传》曰:“东方。《易经》,地上之木为《观》。故木于人,威仪容貌也。木者,春生气之始,农之本也。无夺农时,使民岁不过三日,行什一之税,无贪欲之谋,则木气从。如人君失威仪,逆木行,田猎驰骋,不反宫室,饮食沈湎,不顾礼制,出入无度,多发繇役,以夺民时,作为奸诈,以夺民财,则木失其性矣。
南齐书 卷二十 列传第一 皇后
六宫位号,汉、魏以来,因袭增置,世不同矣。建元元年,有司奏置贵嫔、夫人、贵人为三夫人,修华、修仪、修容、淑妃、淑媛、淑仪、婕妤、容华、充华为九嫔,美人、中才人、才人为散职。永明元年,有司奏贵妃、淑妃并加金章紫绶,佩于窴玉。淑妃旧拟九棘,以淑为温恭之称,妃为亚后之名,进同贵妃,以比三司。夫人之号,不殊蕃国。降淑媛以比九卿。七年,复置昭容,位在九嫔。